海洋特別保護區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海洋特別保護區,是指具有特殊地理條件、生態系統、生物與非生物資源及海洋開發利用特殊要求,需要採取有效的保護措施和科學的開發方式進行特殊管理的區域[1]。海洋特別保護區分為國家級和地方級,其中具有重大海洋生態保護、生態旅遊、重要資源開發價值、涉及維護國家海洋權益的海洋特別保護區列為國家級海洋特別保護區,報國家海洋局批准設立。第一個國家級海洋特別保護區自2005年起建立。目前,中國已有國家級海洋特別保護區23處(不含國家級海洋公園),總面積約2859平方公里。

類型
根據海洋特別保護區的地理區位、資源環境狀況、海洋開發利用現狀和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海洋特別保護區可以分為:

海洋特殊地理條件保護區:具有重要海洋權益價值、特殊海洋水文動力條件的海域和海島。
海洋生態保護區:珍稀瀕危物種自然分布區、典型生態系統集中分布區及其他生態敏感脆弱區或生態修復區,以保護海洋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系統。
海洋公園:特殊海洋生態景觀、歷史文化遺蹟、獨特地質地貌景觀及其周邊海域,以保護海洋生態與歷史文化價值,發揮其生態旅遊功能。
海洋資源保護區:重要海洋生物資源、礦產資源、油氣資源及海洋能等資源開發預留區域、海洋生態產業區及各類海洋資源開發協調區,以促進海洋資源可持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