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產業內容及範圍

為明確海洋產業發展條例之適用範圍,據以推動相關產業協助措施,本會參酌「國家海洋政策白皮書」、「中華民國稅務行業標準分類」、相關法令規定、「海洋產業發展條例」座談會及相關會議意見,並依據「海洋產業發展條例」第四條第二項,公告訂定「海洋產業內容及範圍」,並自113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