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閒活動
自19世紀起,人們開始懂得利用海域進行休閒娛樂活動,而在二十世紀更是蓬勃發展。 海域休閒娛樂活動的種類十分廣泛,包含自由航行、遊艇駕駛、離岸動力船舶競賽和休閒娛樂海釣;也包含商業規劃的郵輪巡航;以及一些類似透過小型船舶載運的生態旅遊,例如賞鯨和賞海鳥活動等。
Scuba diver
攜帶氧氣面罩、蛙鞋與水下呼吸循環系統的水肺潛水
人們喜愛於海中探險:當其他人在游泳或在沙灘上休息時,孩子們可以在淺海中划水潑水。18世紀的歐洲,威廉·巴肯提倡通過海浴這種鍛鍊方式保持身體健康。在海浴成為一種時尚之後,孩子們划水的場景就不特別常見了。 衝浪是一種衝浪者駕馭在浪上(無論是否使用衝浪板)的運動。其它的水面運動還包括風箏衝浪:一種動力風箏驅動水面上載人板的運動;[244]滑浪風帆則是透過固定動力的可操作性的航行活動; 滑水則是透過動力船舶的拖拉來進行滑水。
在水面以下的地方,自由潛水必要地被限制在淺水區域。珍珠獵手則會按照傳統的方式,將油塗抹在他們的皮膚上,將棉花放在耳朵中,用夾子夾上鼻子,帶著籃子下潛到40英尺(12米)的深度來收集珍珠貝。人眼不適應在水下工作,但通過潛水面鏡,人能夠提高在水下的視力。其它游泳的裝備也包括蛙鞋和浮潛。 水肺潛水設備則使水下呼吸變得可能,使人能夠在水下活動數小時。潛水者所能達到的深度與能待在水下的時間,被潛水者所受的壓力的增長和回到水面後發生的減壓症的預防需要的限制。休閒潛水者被建議在100英尺(30公尺)的深度以下進行淺水,氮醉的風險會隨著下潛深度的上升而上升。通過特殊的裝備與訓練,深海潛水也變得可能。